2021年5月27日 星期四

對「 數字人民幣」的觀察與猜想(二)要取代「第三方支付」嗎?

 「第三方支付」

所謂「第三方支付」,是指買家和賣家之外的第三方,居中進行網上收付款的交易。國內「第三方支付」的兩個龍頭,分別是「微信支付」和 「支付寶」 。為行文方便,以下的討論,會以「微信支付」作為「第三方支付」的代表。

「微信支付」和 「支付寶」 

用「實體人民幣 」購物

自從貨幣出現在人類社會,客人到商店購物,都是一手交錢,一手收貨,由於沒有第三者,是沒有手續費這回事的。

用「數字人民幣 」購物

如果客人選擇不用「實體人民幣」,而用「數字人民幣 」購物,客人便要打開他的「數字錢包 」,把「數字錢包 」內的「數字人民幣 」,轉賬到商家的「數字錢包 」中

至於商家用「數字錢包 」去收客人的錢,根據報導(註1),「數字人民幣 」的收款網絡,沒有向商家收手續費。

要知道,「數字人民幣 」是現金,現金沒有進入「貨幣創造」的循環,是不可以賺到利息的。客人把錢留在「數字錢包 」,商家把錢留在「數字錢包 」,都是沒有利息的現金。

一方面不收商家手續費,另一方面不可以利用「數字錢包 」中的現金來賺取利息,「數字人民幣 」的收款網絡,似乎只剩下交易大數據(註2),作為這業務的最大亮點了。

「數字人民幣 」的收款網絡

用「微信支付」購物

一般來說,客人的「微信支付」戶口,會綁定一個或多個銀行戶口。當客人用「微信支付」付款時,貨款便由客人的銀行戶口,轉賬到商家的「微信支付」戶口。

當商家要從商家的「微信支付」戶口,提取款項時,「微信支付」是要收手續費的。

用「微信支付」購物,這是客人的銀行戶口和商家的「微信支付」銀行戶口之間的交易,銀行戶口內的存款,是可以產生利息的。

一方面向商家收手續費,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商家的「微信支付」銀行戶口中的結餘來賺取利息,再加上交易大數據,「微信支付」的收款網絡,是一盤十分吸引的生意。

「微信支付」收款網絡的推廣

「微信支付」的推廣,是有商業誘因的。愈多商家使用,「微信支付」能夠獲得更多的手續費,以及更多的利息收益。

這些商業利益,鼓勵「微信支付」的推廣團隊,誘使更多的商家和客人使用。

例如,他們會和不同品牌合作,做一些節日推廣活動,以增加「微信支付」的使用。

「微信支付」的推廣是企業行為

「數字人民幣 」收款網絡的推廣

「數字人民幣 」購物,一方面不收手續費,亦不會產生存款利息,最大誘因是交易大數據」這長遠目標。因此,推廣「數字人民幣 」的收款網絡,短期經濟回報不大。

「數字人民幣 」收款網絡的推廣,便不單是基於短期經濟利益,而還要考慮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。

筆者估計,各大國有銀行,很有機會去負責推廣「數字人民幣 」的收款網絡。畢竟,各大國有銀行身份特殊,他們除了商業利益之外,亦要照顧到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(例如照顧那些沒有銀行戶口的國民,也可以用到數字支付)。

「 數字人民幣」是國家行為,「第三方支付」是企業逐利行為,兩者應該可以並存。

「 數字人民幣」取代「第三方支付」?

有人說,「 數字人民幣」是要取代「第三方支付」,當「 數字人民幣」推出之日,也是「第三方支付」滅亡之時。

如果筆者以上的猜想沒有錯的話,提出這說法的人,似乎是想多了。

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。在出席「2021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」時表示(註3):「人行明確數字人民幣計劃是一種雙層系統,且整個研發隊伍是由人行組織,主要商業銀行包括工、農、中、建等銀行,以及電訊營運商和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共同參與研發,數字人民幣計劃都是在他們以往工作的基礎上,瞄向升級換代的新台階。」「人民銀行推動數字人民幣,是想取代現在第三方支付的角色,是一種妄議。」


(註1):請參考這視頻於 2分37秒 的報導  <Why China's New Digital Currency Raises Privacy Concerns | WSJ> 

(註2):交易大數據」是指從大量的交易數據中,提煉出有用,有商業價值的資料。

(註3):2021年5月24日,香港信報,題為 <周小川:數字人幣非為代替美元地位> 的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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